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
网上申报到现场次数:次
-
暂无业务数据
办理对象
无
办理条件
申请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对象为:具有本省户籍、年龄未满18周岁,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。主要包括:
(一)父母双方重病(参照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》有关规定,下同)、重残(一、二级残疾和三、四级智力残疾、精神残疾,下同)、在押服刑(含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6个月以上,下同)、失联(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,下同)。
(二)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,另一方失联、重病、重残或在押服刑。
(三)父母一方失联,另一方重病、重残或在押服刑。
(四)父母一方在押服刑,另一方重病或重残、失联。
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(技工院校)、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(不含研究生),继续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。
所需材料
无
办件类型
无
办理时限
承诺期限: 1
法定期限: 30
许可数量限制
无
中介机构信息
无
办事窗口
无
收费标准
不收费
主管部门
曲江区民政局
实施机构
无
办理依据
无
温馨提示: 非常抱歉,暂无办理流程图可供预览和下载。
温馨提示: 非常抱歉,暂无材料附件可供预览和下载。
温馨提示: 非常抱歉,暂无样表可供下载。
温馨提示: 非常抱歉,暂无辅助信息可供下载。
服务分类
相关服务
最近浏览





